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存在的4个问题

时间:2015-07-04 点击:

 企业对所得税筹划重视度不够,没有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很多企业对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不够重视,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以生产经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采用的是25%的比例税率,所以企业所得税具有不易转嫁的特点,为此企业总认为只要实现了利润就要缴纳所得税,只知道享受国家的“免二减三”优惠政策,不会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合理避税。

企业没有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纳税筹划工作

目前一般企业都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但由于税收法规具有复杂性,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又较快,所以企业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去开展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更要重视此项工作,这样就可以充分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技术处理手段欠缺

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在技术处理上手段还比较欠缺,会计从业人员对相关税法了解得不够透彻,不会利用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合法的纳税筹划,故在实际操作中没有选择最好的节税会计处理方法,没有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税收利益。

现行所得税政策的优惠方式单一,亏损和微利企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基本上局限于税额的定期减免和税率的优惠,但要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企业必须要有利润,只有实现了利润,才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但亏损和微利企业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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