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时间:2015-02-10 点击:

 

 一、专项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建设地点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工业设备累计投入在2000万以上。

4、项目单项手续要求:已经核准或备案;环保、规划、土地等部门已出具相关许可意见。

5、项目于当年12月底以前必须完工投产。

6、项目承担企业是在我市依法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程序、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网上申报:项目承担企业通过“武汉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www.wuhan.gov.cn/zxzj)注册登陆后,进入“专项资金申报”栏,选择“重大技术改造贴息资金”类进行申报。申报时需上传关于企业身份和项目的证明文件等附件(附件要求是JPG格式,单个大小在2M以内,存盘时文件名不能为中文,最好是数字或者是英文)。

2、区级部门初审:各区(开发区)项目主管部门对网上申报的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审验等方式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3、企业报送纸质申请资料:通知通过初审的项目报送纸质申请资料。

(二)申报时间:每年8月-9月。
 

(三)奖励金额:按工业投资额来奖励,大概在160-800万不等,各区1:1配套支持。

 

 

前期不收任何费用,通过后收费,咨询电话:027-87053558或1857149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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